[立法]将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条例
根据报告,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强化立法引领,其中,将继续审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旅游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湖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拥军优属条例和禁毒条例等7件法规草案。
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水文条例、气象管理条例以及实施烟草专卖法办法、实施森林法办法等10件法规。省人大常委会还预备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商会条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5件法规案。
[监督]围绕脱贫攻坚来调研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脱贫攻坚进行专项调研、审议调研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产品质量、专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3项执法检査。持续关注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跟踪监督环保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继续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进一步履行好人事任免职责,有计划地安排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重点就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代表工作]信息化手段加强代表联系
报告显示,2017年,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常态化联系,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和活动、联系基层群众的程序规范。改进代表建议办理,修订有关法规,健全闭会期间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完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推进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对本届以来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将履职情况作为提名推荐下一届代表候选人人选的重要依据。推动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履职。建立每届任期之初对代表进行全员培训的制度。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在新的一年,继续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