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字数一般不超过8个字,还要求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能用代号命名。中成药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
意见稿提出,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规范原有中成药的不规范命名,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必须改动。
这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因为这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产品面临改名,我们熟悉的云南白药、风油精、安宫牛黄丸等药名可能都要消失,进而以新的名称面世。
改换药名 市场企业双双面临压力
药品改名给企业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首先要再次申请名称,然后,包装、说明、标签等都要进行更改。这些成本都还不是大头,最大的开销还在销售阶段,企业需要花费巨量的资金重新树立品牌,培养消费者的意识。这些对于已有品牌优势的企业来说,挑战非常大。
另外,新版本和旧版本药名交替的阶段,还会给质检带来管理上的压力,市场也会面临挑战。
据每日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国产药品(中药)数据库中输入上述不应使用的关键词,而出现的药品名称则多达6370个其中,仅含“灵”的药品就达到2750个。
如果按照意见稿新规要求,市面上还有像鼻炎灵片、强力枇杷露、黄精丸等都面临改名的命运。
改名为规范中成药市场
食药监总局为何要提出《指导原则》?业内人士表示,以前国家队中成药的名称只是做了不能重复命名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例如,一些非提纯产品名称中仍然包含有“精”、“速效”等字眼,对于药品的起效时间难以判定。
改名称是为了减少误导消费的情况,规范中成药的市场。这也是继去年我国先后发布中医药白皮书、中医药法之后,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的顺势之举。
企业如何在应对?
目前,一些大的厂商已经在开始商议对策,争取在过渡期或改名后用贴标签的方式展示药品的曾用名称,帮助消费者建立认知。
还有很多的企业仍处于过渡性的观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