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以上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山市局开展了飞行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检查,着重检查以下方面的情况:一是质量管理人员等食品药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尽职尽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药品法规、规章的了解程度以及组织法规培训的情况,对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购销记录是否规范,企业的采购、验收、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是否项目齐全,是否有注明注册证号、供货商、批号或序列号、有效期或失效期等信息;三是是否能及时收集产品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质量信息,有否收集更新供货者资质以及所购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四是有否取得证照从事食品药品经营活动。
通过对飞行检查工作的“回头看”,中山市局督促问题企业进行了整改,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了企业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