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责任落实,高位推进创建工作。佛山市在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主导,高位推进各项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将“岭南美食之乡打造成为食品安全之城”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并建立起稳定增长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聚焦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佛山市把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施基层监管标准化工程,要求基层监管机构人员配备总数应不少于监管辖区内实有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二,并按一个独立办公场所、一个快检室(车)、一支队伍、一辆执法用车、一套移动快检设备、一套取证设备、一套移动执法终端、一套标准操作程序(SOP)及每个村、居配备一名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等“十个一”标准进行配备。构建日常检查“网格化”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两图两档两公开”制度,做到有岗、有责、有序、有痕。
三是聚焦外部风险,率先实施肉品统一配送。在全面实施牲畜定点屠宰的基础上,佛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模式。目前,全市屠宰企业共购置肉品统一配送车辆386辆,每天配送生猪胴体约13000多头、菜牛肉品330头、活羊肉品600多只,覆盖农贸市场及超市529个,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在屠宰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抽检肉品(含肝及尿液)样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四是聚焦过程管控,强化生产经营风险防范。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农贸市场积分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三大风险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人驻点监管制度。实施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审计、质量受权人和责任约谈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内部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在全市854家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起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高风险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措施,出台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管理办法、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地食堂联合监管机制等措施,将高风险食品安全环节纳入规范管理。
五是聚焦民生热点,全面推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一方面,大力推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全市已建成集中加工中心11个,入驻经营户达264户,约占全市小作坊数量的80%;出台省内首部烧腊行业联盟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负面清单”、检测室建设标准和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制度等标准和规范,解决地方特色食品无标生产的问题;积极开展小作坊集中加工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专项行动,同时实施熟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不符合要求的熟食制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六是聚焦社会共治,积极引导全民参与。一是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在全市759个村、居组建由1323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4200名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员组成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二是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三方共建华南食品安全研究发展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库保障。三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率先在风险等级高的餐饮单位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多方参与的风险防控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四是结合地方特色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塑造食品药品安全 “飞鸿君”形象等,借助传统文化优势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