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局全面强化餐饮服务安全监管

   2016-12-21 广东食品安全网4
核心提示:2016年以来,湛江市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餐饮服务安全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公众的饮食安全。一是着力明厨亮灶工作。将明厨亮灶
 2016年以来,湛江市局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餐饮服务安全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着力“明厨亮灶”工作。将“明厨亮灶”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引导新办市场主体按“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将“明厨亮灶”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利用“飞行检查”,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建成“阳光厨房”共4437家。
二是深入开展量化等级评定和分级管理。全市共评定餐饮单位9000多家,其中,食品安全等级A级单位214家。同时,启动“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门前悬挂专属“笑脸”标示牌,使消费者没进饭店就能知晓该店的食品安全状况。
三是加强小餐饮的规范管理。要求各区、县(市)局落实小餐饮“网格化”管理,目前网格化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同时,全面开展无证小餐饮的清理工作,改善小餐饮的卫生环境,督促其配备必备的设施设备,提升了餐服环境。
四是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和农博会、海博会等43项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得到湛江市政府肯定。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