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源头,检查农贸市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培训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督促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自检或送检制度,自行或者委托检验机构定期对入场销售的畜禽水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对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二是查关键,检查食品经营户。督促畜禽水产品经营者,包括销售者和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检查其落实进货检验记录制度情况,以及采购畜禽水产品时,向供货者索取并留存畜禽水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等可供溯源的材料,确保所销售的畜禽水产品质量有保障、来源可追溯;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督促畜禽水产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经营者应配备安全无害的设施设备,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温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并采取科学、安全、符合要求的措施来维持所销售畜禽水产品的鲜活状态。
三是查链条,检查运输、贮存环节。督促畜禽水产品经营者做好畜禽水产品运输、贮存的质量管理,保证运输、贮存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督促畜禽水产品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经营者之间应增强契约意识,主动按购销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畜禽水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针对畜禽水产品、肉及肉制品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以及限用药物的问题,重点整治对象包括经营环节的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批发经营户等。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285家,抽检畜禽水产品、肉及肉制品39批,所有批次均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