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汕头市局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执法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有的放矢,加大快检力度。汕头市局积极响应省局“千家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民生工程,在全市40个市场开展快检工作中,以近年来被多次检出含有禁用药物残留超标的鲜活水产品为主要抽检品种。从7月1日起至10月23日止,共快检市场数40个,快检经营户数1242户次,快检产品55802批次,其中水产品9148批次,合格8962批次,不合格186批次,合格率97.97%。处理不合格水产品1719.5公斤。
三是统筹兼顾,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汕头市局根据水产品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序的开展整治,加大力度对水产品市场销售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逐步覆盖全区范围并形成高效强力的行政监管手段。同时,根据省局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三个专项行动”食品专项抽查,共抽查各类鲜活水产品及熟鱼饭,包括鱼类、贝类、虾类等共100批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有序开展中。
四是增强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汕头市局注重进一步加强与市农业部门、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等部门的横向配合,相互通报信息,及时做好不合格水产品追踪溯源、重大案件调查等工作。对不合格水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违法行为进行追查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26人次,检查及快检水产品经营户1242户次,相关餐饮服务单位431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0个次,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100批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及线索8宗。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水产品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汕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