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云浮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共五章三十四条。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一步丰富了合理行政的内涵,对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要求,增加了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比例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平等原则。调整列举了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并明确相应罚款数额的裁量标准。
《规则》在执法协作上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拘留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探索建立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案件“下管一级”运行机制。落实行政处罚决定说明理由、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监督机制上要求加强行政处罚自我纠正和层级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