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吉林省长春市食药监局重新修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等级评定标准,围绕许可及量化公示、人员及制度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及贮存、食品添加剂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检验、运输、群众注意度等确定了12大项49小项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划分为A(低风险)、B(较低风险)、C(中风险)、限期整改(高风险)四个等级。截止9月底,全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20382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其中,A级餐饮服务单位282家,占比13.83%;B级餐饮服单位9017家,占比44.24%;C级餐饮服务单位7451家,占比36.56%;待评定363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