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局四举措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2016-11-03 广东省食品安全网2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管理水平,根据总局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管理水平,根据总局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实际,河源市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完善监管数据。为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该局对辖区内的批发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包括其名称、地址、食用农产品销售种类、面积、年销售额、摊位总数、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
二是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进货渠道、产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留底,建立入场销售“一户一档”的管理档案,同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分发并监督入场销售者使用。目前,该市批发市场的八项管理制度已全部公示上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者资质审查等各项制度已基本落实。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批发市场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和检验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宣传、现场咨询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批发市场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责。截至目前,该市系统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须知》等各类宣传手册1100多份,接受市场经营者咨询近80人次,张贴食用农产品宣传海报24份,宣传单张300份。(河源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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