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

   2016-11-03 广东省食品安全网7
核心提示:近日,佛山市召开中共佛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佛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海担任会议主持人并对会
 近日,佛山市召开中共佛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佛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海担任会议主持人并对会议做了总结性发言。
佛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海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佛山市政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二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治理和严厉打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三要在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上下大功夫。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尽快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四要构建全民参与的共治格局。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共治的工作格局。
2013年佛山市率先在全省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市政府出台《佛山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罚则。2015年,佛山积极争取被纳入首批三个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之一。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考核结果列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2016年,佛山开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新篇章,佛山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16年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权重,建立严厉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这些举措充分凸显佛山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新《食品安全法》工作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佛山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升食品行业诚信守法水平,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努力构建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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