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近期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资质证明。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将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 严格准入机制,规范平台接入。入网餐饮单位应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资 质证明,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第三方平台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已入网餐饮单位,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 不办理合法资质的,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在强化送餐管理方面,辽宁省要求送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藏或保温送餐设备设施。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的安全时限内。
辽宁省要求第三方平台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添加剂等信息,鼓励第三方平台公示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根据情况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