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四项措施”,强化源头监管、过程监管,取得明显效果:食品生产环节和市场例 行性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断规范、持证率持续上升,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所保障。具体措施有:
一是抓专项整治,保食品市场安全。贯彻“最严处罚”要求,开展米面、粮油、水产品、农产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全覆盖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2015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 1018宗,捣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地下窝点21个,移送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45名,案件查办总量是上年的2倍,打击效果显著。如,省、市和惠城 区三级食药监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捣毁的工业盐腌制腊肉案等案件,共查获问题肉及肉制品1万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被省列入2015年十大典型大要案件。
二是抓快筛快检,保“菜篮子”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开招标选聘2家检测机构,对全市150家县城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经营的13类183种生鲜蔬菜 果、6种生鲜肉类、23种水产品,实施快筛快检。2015年,市、县两级总计抽检量达22万批次,其中,生鲜蔬果农残合格率为99.3%,生鲜肉类“瘦肉 精”合格率为99.2%,水产品药残合格率为95.2%。快检结果显示,我市农产品(水产品)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从2016年起,将逐年增加抽检样品 数量和市场覆盖面,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菜篮子”安全。
三是抓监管创新,保餐饮环节安全。以学校食堂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对全市111家学校食堂实行“阳光厨房”视频监控,实现厨房关键部位、食品制作流程的全程监控,实现问题可 追溯。并选取惠东县作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升级为“智慧阳光”监控系统,实现集溯源、预警、报告、应急、现场监控于一体,功能更加完善。与此同时,通过量化 分级、示范创建等手段,加强餐饮环节监管。2015年全市共量化评定餐饮服务单位17281家,其中A级171家,B级3149家,创建了100家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大幅度提高了餐饮安全水平。
四是抓生产源头,保食品质量安全。出 台《广东省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小作坊采用登记证制度,小摊贩实行登记卡管理,现已调查登 记小作坊500多家。下来,通过疏导性监管和集中性管理,建立“黑名单”信用记录、诚信分类管理等制度,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经营。此外,进一步加强生 产企业监管,在全市31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受权人制度,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行业实行食品安全审计,并对花生油、发酵酒、豆腐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 抽检,立案查处49宗,食品生产源头质量有效保障。
下来,惠州市局将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以风险监测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食品风险防控,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化解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惠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