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濫用添加劑,無進貨和出廠檢驗能力,衛生條件差等諸多因素, 導致食品安全事件頻發。昨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珠海擬出臺禁止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工食品目錄,31種食品將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目前, 該目錄已形成徵求意見稿進行第二輪意見徵求。
小作坊頻發食品安全問題
所謂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條件和工藝技術簡單,生產加工傳統、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者。
據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珠海大多數食品小作坊由於生產經營條件所限,人員素質普遍較低,質量意識不高,整體食品安全控制能力較差,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廢棄食用油脂、制售劣質食品等現象也時有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突出。
為了進一步降低珠海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相應的禁止其生產食品的目錄,來明確不準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品種,以此來限制其生產高風險的食品來最大限度降低珠海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概率。
小作坊不具備自檢能力
記者獲悉,根據目前的徵求意見稿內容,被明文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物類別共有31種,包括糧食加工、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等。
記者留意到,每個食品類別當中,又細分了不同的食品品種。比如糧食加工類 中,包括了小麥粉、大米、穀物加工品、穀物碾磨加工品以及像濕米粉或河粉等穀物粉類製成品。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則包括了像土榨花生油、人造黃油、豬 牛羊油等。而肉製品則包括了腌臘肉製品、熏煮香腸火腿製品、發酵肉製品等。
市食藥監局表示,之所以如此劃分,主要是上述不少食品的行業標準高,小作坊 不具備基本安全保障,生產設施、設備簡陋、落後,生產工藝流程缺乏規範,生產過程可控性差,小作坊普遍沒有配備基本的檢驗設備,不具備自檢能力,無法開展 原料進廠、產品出廠檢驗等工作,是高風險產品。比如像食用油,可能存在地溝油以及致病菌超標等情況。
例外
部分食品有寬鬆條件
根據徵求意見稿,記者發現比如白酒類,雖然被禁止,但同時未將2014年底 前已經存在的固態法白酒小作坊列入其中。對此,市食藥監局解釋稱,雖然白酒屬於高風險食品,但鬥門等地仍存有少部分白酒小作坊(屬於固態法工藝)。由於受 國家產業政策的限制,不允許新辦白酒生產企業,傳統小作坊改造提升也無法獲得生產許可證。因此,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白酒小作坊和散 裝白酒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的通知》,未將2014年底前已經存在的固態法白酒小作坊列入,但不再允許新建固態法白酒小作坊。
除了上述情況外,市食藥監局還表示,部分食品珠海無小作坊生產,且非傳統食品,列入《目錄》影響不大,如確要生產的,可引導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例如:調味品、飲料、方便食品、餅乾、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罐頭、水產品、茶葉及相關製品、可可及焙炒咖啡產品等。
另外,部分食品雖然存在一定風險,但由於珠海小作坊已經存在較長時間,在市 場佔有一定份額,在市民生活中已經有較高的認知度,所以未將其列入《目錄》,但同樣類別的其他較高風險品種,仍然列入了《目錄》之中。比如,同是肉製品類 別,考慮上述原因,醬滷肉製品和熏燒烤肉製品不在禁止之列,而腌臘肉製品、熏煮香腸火腿製品與發酵肉製品由於原料來源更難於追溯和辨認,放在禁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