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日报》1月6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不断加强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群众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包括乳粉、炼乳、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调制乳,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新食品原料,大米,酱油,食醋,味精,碳酸饮料,包 装饮用水,蜂蜜,花粉,方便面,罐头,食糖,淀粉糖,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配制酒,食品添加剂在内的22种食品品种列入食品生产加 工小作坊禁产目录。今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列入禁产目录内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