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把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和发现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来抓,有效提升了投诉举报处理的效率。
该局年初设置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专门负责投诉举报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确保受理的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举报中心成立后,该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办结时限、回复备案等内容。在以往办理投诉举报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流程,规定工作人员接听投诉电话要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对咨询类电话,当场予以细致解答;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向投诉举报人解释清楚,并告知其其他投诉举报渠道;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分类分级处置,做到快转、快查、快结、快反馈。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电话、信函、来访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途径,有效调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共治。为做好每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的信息通报和数据分析工作,该局建立了投诉举报电子台账,分类详细记录辖区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事宜,每季度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下发到各旗县区局。1-10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受理、转办投诉举报1029件,立案查办118件,在法定期限内投诉举报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对12名符合奖励条件的投诉举报人兑现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