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
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 通讯员/石耀轩)13日,笔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我省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对全省范围内冷库排查工作,并结合已开展的“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积极与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违法行为。
据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 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部署开展对全省范围内冷库排查工作,并结合已开展的“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 罪行为专项行动”,积极与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违法行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对行政区域内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者,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检查频次,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
此外,为加大对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 和省公安厅治安局于2015年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秋风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 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销售腐败变质、病死或死因不明等问题肉及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回收、过期、未经检验检疫 肉原料等5类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这一专项打击行动,其中佛山市在行动中打掉一个省内跨市屠宰销售病死猪肉团伙,查获病死猪肉及制品13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
按照《通告》要求,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 生产经营者,要向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希望相关生产经营者积极配合。未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对全省肉 及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结合“秋风行动”,积极与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 法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缉私机构或者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更新一步的工作进展将及时向公众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