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日前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有44批次酒类产品被检不合格。其中13批次来自吉林省的白酒、葡萄酒因酒精度、固态物不符合项目值被检出,名单显示2批次的葡萄酒因干浸出物不合格被检出;此外还有2批次安徽省的白酒检出氰化物超标等。
据了解,此次抽检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主要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品质指标等40个指标;酒精度、氰化物、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检测不合格主要原因。
吉林省不合格白酒名单显示,吉林省榆树市于雷酿酒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安市泉源酒厂、吉林省泉阳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酒精度分别为40.4%vol、39.6%vol、36.1%vol列居前三位。
白酒行业相关人士透露,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
通报显示,2批次由吉林省通化骑仕葡萄酒厂生产的老骑兵野生山葡萄酒和月亮 之上高级葡萄酒干浸出物检测值分别为:5.8g/L、5.1g/L。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规定:干浸出物项目标准值≥18.0g/L。
据了解,干浸出物是葡萄酒里不挥发性物质的总和(糖除外),是体现酒质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一指标过低表明葡萄酒的原汁含量不足或原汁质量不佳,其含量不足导致葡萄酒质量不合格。
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干浸出物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可能涉及葡萄成熟度问题、葡萄酒的酿造过程、或者还可能有掺假嫌疑,这些因素都会成为葡萄酒干浸出物被检不合格的原因,从而影响葡萄酒的质量。”
此外,还发现2批次的由安徽省宣城市百年徽府酒厂生产的“品宣”牌特贡酒 (500mL/瓶)氰化物含量为25.8mg/L、由宣城市世纪宣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宣缘”牌宣缘酒(480mL/瓶)氰化物含量为11.9mg/L。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标准规定,氰化物项目标准值≤8.0mg/L。
相关资料显示,氰化物属于剧毒物质,而且中毒非常迅速。进入人体后,它能使中枢神经系统瘫痪,使呼吸酶及血液中血红蛋白中毒,引起呼吸困难,全身细胞会因缺氧窒息而使机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