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暴利,一黑心商贩专门收购病死鸡,然后加工成鸡块、鸡柳、鸡翅等食材,再卖给烧烤摊。1年下来,共收购了2.6吨病死鸡,有1吨多流向市场。记者昨天从盐城市阜宁县有关部门获悉,涉案的商贩和几名养殖户均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获刑。
刘小海(化名)是阜宁县人,2012年在淮安市金湖县打工时,常给在当地做烧烤生意的亲戚帮忙。见亲戚起早贪黑赚的钱只够养家糊口,他觉得应该想办法降低成本。一次,他见一家养鸡场旁有几只肥肥的死鸡,便试着花30元买回6只,“每斤只需1元,而活鸡要五六元一斤。”经过加工,卖给烧烤摊就要12元一斤,价格翻了12倍。“色香味与好鸡无异,客人根本吃不出来是死鸡肉。”刘小海暗自开心。
从2013年春天开始,刘小海便开始专门从事收购、加工和贩卖死鸡肉的生意。今年6月5日,阜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刘小海的加工点当场查获死鸡1419公斤,鸡制品300公斤,鸡肉块150公斤。据其交待,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他共从4家养殖户处收购死鸡2600公斤。据调查,其他死鸡已被刘小海卖到了滨海县八巨镇、界牌镇、八滩镇等地的烧烤摊。
阜宁县检察院对刘小海和养殖户等5人,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提起公诉。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