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2月13日起,德国将施行新的食品标签法,要求所有食品制造商提供更加准确的产品来源信息。
德国对包括进口食品在内的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包装标示制度、食品追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包装标示制度指按照食品标示法规,在包装标示中必须标明生产者、生产流程、产地、企业名称、食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认证标签等;食品追溯制度指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或食品在各个阶段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必要时可进行历史信息回溯,以便查明问题的原因;市场准入包含两方面:凡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食品进入德国,均须在欧盟边境按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检查,进入德国时再进行复检,如发现问题不能处理的就地销毁。国内产品进入市场,要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食品出厂实行检验制度,对食品入市进行认证管理。
为此,浙江嵊泗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一步关注德国新的食品标签法,加强与国外客户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德国标签标准的最新进展情况,做好应对措施,避免因标签问题导致产品在清关时被扣留而给企业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