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自星星的你》中“二千”一句“初雪时,最想吃炸鸡喝啤酒”的台词瞬间流行开来,剧中出现的“校村炸鸡”更成为时下年轻人热捧的美食。前不久,工商和平分局接到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举报,反映位于鞍山道附近的一家个体商户制售名为“校村炸鸡”的食品,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店内的广告展板、宣传单页、产品包装盒及该商户在互联网所发布的广告均使用了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校村”商标字样及图标近似的内容,且未得到使用授权。对此,工商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其涉嫌侵权的广告板4块、宣传单10张、包装盒1400个等侵权物品全部予以查扣,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