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今年8月,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以工业盐假冒食用盐、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的刑事案件15件28人,已提起公诉12件22人,罪名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工业盐流入食用领域危害极大,亟待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造假手段专业化。工业盐盐贩子假冒食用盐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假货与正品外观包装极其相似,消费者难以区分。如周某等人购买食盐包装专用加工设备,设立两个非法加工窝点,从浙江某地购买高仿的某品牌食用盐小包装袋,再通过亲戚关系招募工人,将120吨工业盐包装成某品牌食用盐,半年内就流入市场60余吨。
“小作坊”涉案比例高。该院受理的15起案件中,属于食品加工“小作坊”添加工业盐案件9起,占60%。其中涉及加工挂面、肉类熟食、糖醋藕、甜油作坊各1起,烤鸭盐水鸭作坊2起,豆制品作坊3起。如刘某、姜某夫妇为防止自己家庭作坊生产的挂面因高温而霉变,于2013年5月通过非法途径购买1000公斤工业盐,添加到挂面原料中,至同年8月被查获时已用去工业盐200公斤,近万公斤“毒挂面”流入市场。
屡罚屡犯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嫌疑人心存侥幸,往往被相关部门处罚后仍屡教不改、一犯再犯。如范某在经营熟食期间,曾因添加工业盐两次被盐务部门处罚。2013年5月,他再次购买50公斤工业盐加工熟食,至同年8月3日第三次被盐务部门查获。再如周某早在1995年至1998年间就曾因非法经营食盐1400余吨以及其他犯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出狱后他仍然加工贩卖私盐,再次获刑九年。
危害后果严重。工业盐是化工原料,含有杂质且重金属超标。如果钙、镁含量过多,会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出现腹痛腹泻;氯化钡含量过多会引起神经系统损害,出现四肢麻木;孕妇长期食用则会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早产等现象;儿童食用则会导致智力低下、身体发育不良等症。工业盐还含有亚硝酸盐成分,食用后甚至会引发中毒、危及生命。令人发指的是,有的不法分子甚至还将工业盐卖到学校食堂。如徐某两次低价购进1000公斤假冒食盐的工业盐对外销售,其中250公斤销售到某中学食堂,2012年9月17日,盐务部门在该校食堂查获剩余工业盐108.5公斤;周某等人涉案工业盐120吨,如全部流入市场,足够5.5万人吃一年。
工业盐和食用盐成分有明显区别,但外观相近,凭肉眼难以区分。由于消费者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民对食用工业盐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一些工业盐盐贩专盯食品安全意识较弱的农户下手。有的村民或食品加工作坊贪图便宜,乐意购买使用工业盐。加之食品加工小作坊常藏身于城乡接合部或偏僻农村,具有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往往成为监管死角,而在查处涉盐违法案件时,只要没有导致人员死伤或是重大恶劣影响,往往只对责任人行政处罚了事,没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造假贩假者很容易重新开张。
办案检察官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大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全方位监控力度,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必要时要提前介入,在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固定证据、鉴定及管辖等问题上引导公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和证据标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暴力阻碍、抗拒盐务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