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召开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推进会

   2014-10-15 1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市本级清源行动,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市局于10月11日召开了工作推进会,食品综合协调处、市场合同处、餐饮处、食

为进一步推进市本级“清源”行动,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市局于10月11日召开了工作推进会,食品综合协调处、市场合同处、餐饮处、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经检分局、市场稽查支队及市局各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前阶段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会议还对各单位落实农贸市场“清源”专项行动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清源”行动下阶段“三查二规一到位”的工作要求。“三查”,一是市场普查:对辖区各农贸市场及周边的自制食品经营户(门店)开展情况普查,重点是熟食卤味、动物血制品、水法产品、酱腌菜、豆制品、米面制品等几大类;任务由各分局落实,在一星期内完成,普查结果上报市局市场处。二是源头彻查:对摸底掌握的经营单位(门店),分别确定5个左右的主要经营品种,开展溯源普查,了解掌握自制食品经营户的原料进货、加工、添加剂使用等各类详细情况,并按照行业、地域进行分类移送:分局辖区内的源头由各分局自行组织完成;跨辖区的制售源头由市局食品综合协调处向属地局(分局)发出督查通知单或协查函,由属地局(分局)分类清查;市局各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分类指导、督查。源头彻查工作再用二周时间全面完成。三是违法严查:对在溯源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按属地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市局经检分局、市场稽查支队负责查处重大、跨地区的食品案件。“二规”,一是规范市场内的各类自制食品安全制度、行为:各农贸市场内要在原有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自制食品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的相关制度及自制食品加工、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规范市场周边自制食品经营户及餐饮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行为:主要是规范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自制食品食用问题原料、加工过程中食用费添加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二规”工作由属地分局负责,餐饮、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等处室分类指导、督查。“一到位”,各分局、支队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制食品违法案件处罚必须到位;触犯刑法的要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以“三查二规一到位”为载体促进我市“清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项工作落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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