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局多措并举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4-10-13 24
核心提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河源市食安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明确重点,多措并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

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河源市食安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明确重点,多措并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各级食安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牵头组织辖区农业、卫生、教育、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对种植基地、养殖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及其周边等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把月饼、水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和河源特产等节日期间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节日期间人流量大、食品消费量多的地点及其周边作为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正面宣传和舆情监测,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信息,引导市民正确选购食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据统计,“两节”期间,河源市各级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218人次,车辆1370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06户次(其中月饼生产经营单位263户次),发出监督意见书222份,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监督抽检食品62批次(其中月饼抽检9批次);查处案件10宗(其中无证无照生产经营2宗、保健食品“四非”案件5宗),查扣食品137.5公斤。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市民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河源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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