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通知加强饮用水源地排查污染源

   2014-06-05 18
核心提示:记者上午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

记者上午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控污染保障饮水安全工作。

近来,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发生多起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在昨天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表示,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数量依然不少。这几年每年都有十几起,今年前5个月又发生了5起。李干杰表示,环保部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出台《水十条》,打好水污染防治的重大战役。

通知指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组织辖区内各市立即开展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原水输送、净水和配水全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彻底检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供水设施质量状况,特别是检查管线等埋地设施的完好情况及供水设施的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开展辖区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污染风险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明确污染风险物质、类别和等级。

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地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风险预警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对已经发现和存在风险的工业污染物质的检测,根据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增加对水源地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日常检测项目和频率,尽快有建立相关水质检测制度。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