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3年来,一中院辖区各法院共审理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147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案件分别占64.6%和58.14%。法院调研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已成为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的主要犯罪类型。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案占9成。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3年来,一中院辖区各法院共审理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147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案件分别占64.6%和58.14%。法院调研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已成为侵犯食品安全类案件的主要犯罪类型。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案占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