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演艺之父”强吻小30岁女声乐家 被判刑

   2016-07-27 32
核心提示:[摘要]对此,许博允也在26日回应,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台湾演艺之父强吻小30岁女声乐家

 

[摘要]对此,许博允也在26日回应,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台湾演艺之父”强吻小30岁女声乐家 被判刑

许博允被女声乐家指控强吻、性骚扰,被判处3个月徒刑

腾讯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台湾演艺之父”之称的许博允被控强吻、骚扰小30几岁的翁姓女声乐家,他虽澄清只是礼貌性亲吻,但经过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在2016年7月26日被判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再上诉,而他对此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翁姓女声乐家曾控诉,指许博允在乐团排练期间,曾在夜店里借机用手臂抚摸碰触,并一度试图强吻,让她感到非常不舒服。许博允则反击对方捏造事实,澄清“是礼貌性亲吻脸颊”、“我是君子不怕”,但台北地方法院以触犯《性骚扰防治法》为由,在2016年7月26日判许博允3个月徒刑。

对此,许博允也在26日回应,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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