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预计于12日至16日发放

   2017-06-09 兴宁市人民政府270
核心提示:这两天,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培训班。全市300多家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加了培训。记者从培训班
 这两天,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培训班。全市300多家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加了培训。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兴宁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预计于本月12日至16日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培训班专门邀请到了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老师,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等用户授课,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服务券管理系统,掌握申领、使用、兑现服务券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和试点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持券的企业事前申请登记备案,使用过程进行记录,事后将获得补助。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请领取服务券总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此外,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核定补贴。

据市中小企业局负责人介绍,我市是全省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试点之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领。兴宁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将于本月12日至16日,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不得转让、赠送、质押和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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