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老板欠薪逃跑终获刑 判处拘役4个月罚5000

   2017-05-31 梅州日报1398
核心提示:(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黄胜波)一群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到兴宁某砖厂工作近一年,2016年底他们想拿上工资回家过年,谁料老板却跑路
 (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黄胜波)一群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到兴宁某砖厂工作近一年,2016年底他们想拿上工资回家过年,谁料老板却“跑路”了,不久前这个无良老板终于受到法律制裁。

2012年,修某开始经营兴宁市某砖厂。2016年6月,因经营不善亏损,无力支付债务及工人工资,修某悄然消失,拖欠了30多名工人30多万元的工资。2017年1月,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砖厂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砖厂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但修某一直逃避在外。直至今年2月份,修某才到兴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支付所欠工资。最近,兴宁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该砖厂老板修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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