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党中央在总结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和积累重要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制度建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凝聚上下力量,促进改革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需要。全局上下要提高认识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座谈会和省市委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把握基本要求,实现好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尤其要准确把握根本遵循,坚持把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灵魂和主线,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在我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准确把握“四个合格”的要求,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努力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准确把握基本要求,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将支部主题活动作为有效载体,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会议强调,当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与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方案,把学习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
会议要求,机关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兴宁市司法局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目标和要求,抓好落实 ,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当前服务广东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兴宁市机关作风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通报了梅州市暗访组在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同时还对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转变普法宣传的形式,提高普法工作成效;完善社区矫正软硬件建设,迎接在梅州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等业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把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把纪律牢牢记在心上,积极行动起来,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