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宁:用好巡察“利剑”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2017-05-16 兴宁市人民政府817
核心提示:今天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巡察机构揭牌仪式暨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在会上强调,要把巡察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巡察机构揭牌仪式暨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在会上强调,要把巡察与全面派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左右手”,以“四个坚持”用好巡察“利剑”,以“三个着力”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知责担当,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为我市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格局,与省、梅州市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陈志宁、赖伟强、冯振、邓强共同为市委巡察机构揭牌,标志着市委巡察机构正式开始运作。据悉,我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纪委设立巡察办公室。市委巡察办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若干个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对象和范围包括:各镇(街)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市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其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包括: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巡察组的工作方式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

在全面派驻工作方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镇(街)不再派驻,撤销市直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派驻机构全覆盖,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我市共设置11个派驻纪检组。

陈志宁指出,开展巡察与全面派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手段,是促进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巡察与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维护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配合和接受监督,促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大力优化振兴发展软环境。

陈志宁强调,巡察与全面派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左右手”,既要突出“四个坚持”用好巡察“利剑”,即坚持政治高站位、坚持问题引导向、坚持整改严落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同时又要突出“三个着力”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即着力加强监督执纪、着力转变理念方法、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巡察与全面派驻不可有所偏废,而应双轨并进、同向而行,确保巡察与全面派驻取得实效。

陈志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巡察与全面派驻作为大事来抓,加强巡察与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整体合力,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巡察和全面派驻工作,为我市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格局,与省、梅州市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谢海东、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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