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05-02 兴宁市人民政府114
核心提示:5月2日,市委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邓强强调,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5月2日,市委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邓强强调,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市委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提出,市委办公室是全市的核心枢纽机关,是机关部门的表率机关,要坚持带头学习,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真正把批示精神把握准、把握透。市委办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结合职能实际,锐意创新,调频对表,主动谋划服务新思路、新作为,助推兴宁振兴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推动市委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结合省委以及梅州、兴宁市委提出的学习贯彻要求,邓强强调,一要深刻认识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意义。总书记这次的重要批示,是对广东未来工作的总定位,全体干部要深刻领会并使之成为推动市委办各项工作的根本行动指南。二要从严从实抓好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学习方案,通过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精神的实质和内涵,提高学习成效。三要以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推动市委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办的各位党员干部,要以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参谋水平,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加大督查力度,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为把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贯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加快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新格局,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表率。(刘海阳、钟思婷、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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