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2017-03-14 人社局551
核心提示: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内容申请设立民办
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兴宁市雄鹰职业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陈冬云
申请的办学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65号
申请的办学类型和层次:养老护理员(初级)
二、公示期限: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共7天。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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