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新兴雅苑200多名业主追问办证进度 场面火爆!

   2016-11-04 mz1682376
核心提示:据兴宁市新兴雅苑业主反映,今天(11月4日)下午二点半左右,兴宁市新兴雅苑200多名业主一起来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了解
       据兴宁市新兴雅苑业主反映,今天(11月4日)下午二点半左右,兴宁市新兴雅苑200多名业主一起来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了解目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进度。
       随后有相关负责人与业主们对话,政府承诺11月份月底可以办到证,于是业主们也都回来了。业主们表示,如果月底不能拿到证,他们将会继续维权,二度上访梅州或去省府维权,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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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业主也向我们发来了《兴宁市新兴雅苑全体业主上访书》和《关于新兴雅苑进一步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兴宁市新兴雅苑全体业主上访书
 
尊敬的梅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市信访:
 
      我们是兴宁市新兴雅苑4400多户六年多未能办证小区业主代表,现就新兴雅苑开发商兴宁市新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兴宁二建( 以下简称‘开发商’ )长期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及兴宁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涉嫌不作为甚至包庇袒护开发商等问题向你们举报!上访如下 : 
 
一、事实经过
 
      我们分别于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间向开发商购买新兴雅苑小区的商住房及车库等物业。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必须在交房后十个月内办理好房产证,2014年10月应政府和开发商要求去地税局缴纳税款。我们没有拖欠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任何费用,但交房至今,最长时间已足六年,最短的也有三年多,开发商还没有为我们业主办理房产证,其间我们无数次到开发商售楼部及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均无明确答复办证期限。
 
      同时今年年初七和3月15日4400多户业主分别于兴宁市政府门前和小区门口理性合法地举行盛大维护业主合法权活动,作为主管住建主要官员兴宁副市长陈日新,住建局长李坤明,国土资源局长刘铭中,副局刘心,信访副局张炜3月15日现场亲自监督承诺今年10月1日前一定把房产证全部办下给4400多户业主。
 
      同年9月30日,我们前往梅州市政府、梅州市信访局维权信访, 曾碧玉局长指示兴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前来梅州信访局处理。兴宁市常务副市长何志平、副市长陈日新、住建局局长李坤明、国土局局长刘铭中,在梅州市信访局向业主承诺以11月30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公开通报办理进度。兴宁市政府召集开发商、业主及政府相关17个部门,兴宁市市长丘孝东指出公开办证进度并向及时业主通报进程,至今未收到关于新兴雅苑的任何实质进度公开通报。
 
      兴宁市政府官员敷衍搪塞拖延,漠不关心始终没有明确的解释没有发证原因和没有依法履行监督管职责,涉嫌对开发商包庇袒护。官商勾结蒙骗老百姓。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何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公信何在?为保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不得不再次向梅州上级政府依法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
 
二、业主诉求如下: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
 
1.限时解决不动产权证办证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切实 履行监管职责,严厉督促开发商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立即为每一位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
 
2.严厉查处兴宁市有关政府部门和相关负责人不作为甚至包庇袒护开发商的违法违纪问题。综上,开发商严重违法和违约,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政府主管部门疏于履行法定职责,对开发商违法行为视若罔闻,甚至有意包庇纵容,对作为普通老百姓的业主权利受损求告无门的艰难处境漠不关心。为此,我们全体业主再次强烈谴责兴宁市政府的严重失职、不诚信行为,也要求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督促纠正兴宁市政府主管部门不作为包庇放纵开发商的问题。恳请你们关注民生、维护法治尊严、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全体业主也将采取一切合情合理合法的措施来捍卫自身正当权益。
 
3. 要求兴宁市政府监管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过程中以及业主拿房产证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条款强迫向业主交购房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兴宁市新兴雅苑小区全体业主
二O一六年 月 日
 
关于新兴雅苑进一步行动计划
 
兴宁市人民政府、住建局、国土局、人防办、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气象局、房产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
 
我们全体新兴雅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在多次合法维权不动产权证未有结果,我们会进一步向梅州市政府、梅州市信访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信访局维权,具体时间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上旬,梅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1月上旬,广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主要内容兴宁市相关部门在新兴雅苑办理不动产权证制造问题如下:
 
1、住建局:在开发商建设中,监管超容积、超建问题上如何监管,能否发现问题,为什么在建设中没有进行阻止开发商施工?要求开发商停工整改?
 
2、国土局:在开发商建设中超红线问题,国土监管人员,在建造中能否发现问题,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或处理责令整改?
 
3、人防办:在开放商建设之前为什么没有按国家规定,要求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为什么在开发商建造过程中,没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4、国税办:在开发商产生税务问题后,为什么没有具体要求开发商补税等手续,或按国家企业拖欠税进行强制处理?
 
5、地税办:在收取业主们完税证明、契税根据什么文件?为什么在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下收取业主税金?
 
6、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文件及建筑施工澡声排放许可证,为什么在工程完成交付使用3-6年未办理情况下还未办理该证件?为什么在建设过程中没有要求企业办理?
 
7、气象局:为什么在没有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未办理情况下,充许开放商施工?
 
8、房产服务中心:试问在办理交易合同过程中收取档案费、证明费是根据什么文件,承担什么责任,需要什么档案,证明什么?为什么3-6年后一直答复业主在建立档案中?
 
9、房地产管理局:收取业主登记费问登记什么?根据什么文件?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登记?登记在什么档案上?为什么3-6年后一直答复业主在建立档案中?
 
综合以上各部门制造的问题,为什么在开发商违规、无证情况下,办理4400多套商品房交易手续。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梅州人民政府给予公开、公正查处兴宁市新兴雅苑小区建造过程中相关监管负责人及监管单位、兴宁市政府监管相关人员责任。
 
兴宁市新兴雅苑全体未办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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