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工商局: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6-10-28 兴宁市人民政府356
核心提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兴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兴宁市工商局立足自身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务实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兴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兴宁市工商局立足自身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各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为美化兴宁环境、提高兴宁品味、提升兴宁人民的幸福感做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工作。该局迅速召开股所长工作会议,明确开展城乡环境卫生行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各工商所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门印发《你我携手 共建美丽兴宁——致经营户的一封信》,东岳宫等工商所积极向经营户派发宣传,让其了解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解释工作。共计派出宣传资料15000份。

二、保持禽流感防控高压态势。依法加强家禽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全力做好各项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每月由业务股室协调,各工商所督促各辖区家禽经营户办理好相关证照,按要求严格落实好“1110”制度,对经屡次劝说教育,仍拒不休市的活禽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切实加强了家禽经营市场的监管执法。截止目前,该局对活禽市场的检查人数累计约达450人,出动执法车150辆次,查处活禽经营户拒不休市案15宗。

三、继续推进“创卫”工作。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创卫”内容。至目前我市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经营者都在其经营场所显眼的位置张贴公共场所禁烟标志,LED广告屏中播放“创卫”宣传标语的有131处。督促各类集贸市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保洁,确保各自门前责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绿化良好。

四、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做好相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经营户摆卖秩序,要求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按规定进市场内经营,严禁乱摆乱卖;对违法张贴广告和广告招牌进行清除,规范广告内容;协助清理拆除违法违章搭建的简易违法建筑30余处。截至目前,各工商所出动执法车辆51辆次,执法人员204人次。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