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5次会议 任命丘孝东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6-07-26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914
核心提示: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和人事任免等。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思光、李福泉、何新春、何伟忠、廖红彬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志平,市法院代理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代理检察 长钟兴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部分镇人大副主席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上,拟任命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丘孝东和拟任命为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曾招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任前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报告、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宁新安置区C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代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同意这一议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关于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通过了兴宁市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全市17个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市十五届 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及关于2016年市镇级人大代表总名额方案。会议决定,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9月至10月进行换届选举,兴宁市市、镇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统一选举日为2016年9月8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政府、市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推选何建元为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决定任命丘孝东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曾招强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表决结束后,何建元对新任命的代理市长丘孝东、副市长曾招强等人表示祝贺,并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市广电台记者及通讯员巫东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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