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教体[2016]32号)、《关于下达2016年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 特长生招生任务的通知》(梅市教体[2016]39号)、《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梅市教体 [2016]40号)三个文件精神,依据我校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兴宁一中2016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测评标准,兴宁一中2016年体育特 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于2016年5月22日在兴宁市教育局体卫艺股、监察股两位负责人的全程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符合报名的考生进行了 专业科测试。现将考生的测试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8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兴宁一中体育特长生 招生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张振彬 余伟春(详见附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