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水价调整:生活用水拟由每立方1.58元调至1.78元

   2016-04-30 政府网3274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在会展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城区用水将由5类水价简化为3类水价,各类水

昨天上午,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在会展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城区用水将由5类水价简化为3类水价,各类水价将有可能提高0.2元/立方,污水处理费也将有所调整。

;如果按照方案做调整后,每户每月在用水方面将大约增加4.8元支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两大供水公司

目前,我市城区主要有2家供水企业,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兴宁市金源自来水有限公司,2家企业分别有用户10万多户和6750户。兴宁市污水处理厂承担处理兴宁城区生活污水的重任,去年共处理水量达1940多万吨。

兴宁水价6年未调整

现行水价于2010年开始实施,已有6年时间未作调整,但制水原材料、供水设备设施价格以及管材价格均有所上升,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也有所提高,导致供水成本提高。

两家公司均亏本经营

根据兴宁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统计,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成本为2.06元/立方,兴宁市金源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成本为2.42元/立方,两家公司目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本经营。

听证代表认为应当调整

在听取了2家自来水公司的经营情况介绍、物价局关于城区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以及调整听证方案后,听证会代表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认为价格应当调整,并就具体实施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五类用水简化为三类用水

据悉,此次听证会提供了2个城区供水价格方案,代表们普遍认同第一种方案。第一方案将现行的的居民生活、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工业和特种等五类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用水。

1.58元/立方调至1.78元/立方水

在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二级水价、三级水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0.2元/立方,即居民生活用水由1.58元/立方调至1.78元/立方,二级水价由2.37元/立方调至2.57元/立方,三级水价由3.16元/立方调至3.36元/立方;非居民用水按二级水价2.57元/立方执行;特种用水按三级水价3.36元/立方执行。

另外,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表明,居民生活用水调至0.85元/立方,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调至1.2元/立方。

每月约增加4.8元

据统计,目前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平均每户每月用水量约10立方。按方案调整后,每户每月在用水方面将大约增加4.8元支出。

(谢海东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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