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是兴宁人,在中山工作。今年11月,她到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办多份证件,分别有其本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儿子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选择将办好的证件邮寄到中山市同一地址。一段时间后,黄女士收到了一份EMS快递,里面是其本人办理的《往来港澳通行 证》,支付了18元快递费;隔了两天,她收到一份快递装的是其儿子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又支付了20元快递费;之后,第三份快递是其本人的《大陆居民往 来台湾通行证》,第四份快递是其儿子的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五张证件,四份快递,让黄女士出了近百元快递费。“我是同一时间到同一窗口办理 的事项,又寄送到同一地址,为什么快递要分开寄送?多出几十元冤枉钱?”这让黄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到,便将自己的遭遇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记者反映。
记 者将黄女士的情况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映。据该支队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市民办证申请后,将材料上送至上一级支 队,该支队再将材料上报至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如果选择邮寄证件服务的市民,所办证件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交付快递公司寄送。据了解,类似黄女士的情 况也曾有其他人遇到过,该负责人分析,出现此情况有可能是黄女士在办证填表时未选择合并邮寄业务,也可能因制证时间、批次不同步等原因,未能实现合并邮寄。经过沟通,该负责人表示黄女士可直接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联系,该单位将协调退还多余的快递费用。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可能保证合并邮寄成功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工作人员给读者支招了:
首先,合并邮寄业务需要申请人自行点选这项服务,如果申请人忘记点选,将无法享受合并邮寄服务。
其次,由于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时,资料都是成批次上传,所以,需要选择合并邮寄业务的申请人,最好能在同一受理窗口办证,确保资料同批上传、制证。
最后,选择合并邮寄业务的申请人,在填写资料时,要填写准确、统一、规范的邮寄地址,并提供能够正常接听使用的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避免合并邮寄的出入境证件无法送达。(记者:钟智跃 稿件来源:民生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