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

   2015-10-01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58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梅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入推动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梅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入推动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领“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倡导积极向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注意饮食安全。树立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二、遵守文明规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拒绝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不劝酒不酗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注意仪表整洁,坚持文明用语,以礼待人。

三、树立节俭意识。养成节俭用餐习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摆阔气,不搞攀比,不剩饭,不剩菜。

四、争当行动表率。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洁身自好,争当表率;各单位、企业以及中小学校集体饭堂要率先垂范,积极引领文明用餐新风尚。

小餐桌,大文明”。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建立安全、礼貌、节俭、慎酒、戒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风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为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兴宁而努力。

 

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兴宁市文明办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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