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召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31日审议通过,填补了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条例》吸收了我 省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着力解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兼顾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实际经营条件和加强食品安全从严监管的要求,较好 地处理了食品安全与群众就业的关系。
为更好地落实新法律法规,增强对新法规的理解,宣讲员对《条例》的立法意义、立法过程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 提高认识,充分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 培训工作,使其准确理解《条例》精神,熟练掌握主要内容,正确贯彻执行;同时,要增强公众的消费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管;要依法 行政,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人大副主任李福泉、副市长罗宇芳等在兴宁分会场收看了会议实况。
&(市广电台:谢海东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