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我市工商系统围绕机动车加错油、网络消费受骗、建材货不对板等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刁坊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汽车加错油导致车辆相关零部件损坏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4月13日,车主刘先生到刁坊工商所投诉 称其在刁坊辖区某加油站加油时,柴油车被加油站人员误加入汽油,导致汽车部分零件损坏,花费维修费8000多元。但在维修费用分摊问题上,刘先生与加油站 负责人未能协商一致,于是刘先生向刁坊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陪同刘先生到该加油站调查了解情况,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对事件经过的还原,并 调取当天的监控视频录像。随后,工作人员根据事态的来龙去脉,认真分析前因后果,认为加油站人员工作有疏忽,应承担部分责任;但刘先生未能详细告知该车是 加柴油,只是说加最便宜的油,也有过失。最后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加油站同意赔付刘先生3000元作为修理补偿,双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宁新工商所高效调处一起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3月31日,来自广东江门的消费者韦先生通过天猫网站购买了一个价值32元的头盔,收到货后, 韦先生发现该头盔没有3C验证码,要求经营者退货遭拒,遂向商家辖区宁新工商所投诉。接诉后,执法人员到被投诉的车品专营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店在网上 销售的头盔未标明生产厂名、厂址,执法人员依法就地封存同批次头盔651个。同时依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成经营者罗某向消费者韦先生支付500元的赔偿金及退还32元的购货款。
黄陂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因购买瓷砖货不对板问题造成用户外墙瓷砖装修颜色、大小、厚度不一的投诉案件,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陈女士于年初在黄陂 镇某建材门市购买了一万一千块同一款瓷砖,商家分成了两期向其发货。陈女士在发现第二批瓷砖存在颜色、大小、厚度与第一批存在差异,认为该建材门市存在欺 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商家赔偿其损失遭拒,遂将情况向黄陂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该建材门市经营者承认是为了完成陈女士的订 单任务,以不同厂家生产的瓷砖交付给陈女士,确实存在陈女士反映的前后两期不同货的现象,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和劝导,经营者当场向陈女士致歉,并赔偿 6000元的损失。
事后,消费者均对兴宁工商部门及时介入调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感到满意并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