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集中销毁545辆报废车

   2015-03-13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1759
核心提示: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环境,杜绝交通违法行为,3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梅州市利民回收公司车辆拆解场集中销毁了500余辆无牌无证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环境,杜绝交通违法行为,3月12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梅州市利民回收公司车辆拆解场集中销毁了500余辆无牌无证、涉牌涉证报废机动车。市财政局、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销毁仪式。

据了解,由于报废机动车的使用时间超期,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差,这些车辆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如果肇事逃逸,直接威胁到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增加了公安机关侦破工作的难度。

为最大限度消除这些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对拼装、改装,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一律查扣,并依法将这些报废车辆进行集中的销毁处理。据统计,这次集中销毁的545辆报废车辆,是该局交警部门去年8月份至11月份依法查扣的无牌无证、涉牌涉证废旧机动车,其中汽车73辆、摩托车47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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