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市民在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于行政处罚。
今天上午,东街派出所民警在兴田街道办事处河唇街李屋巡逻时,发现巫某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依法将其移送到东街派出所接受处理。据了解,巫某违反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教育,巫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者,应及时拨打110举报电话。希望广大市民能遵守有关规定,不要在禁燃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市电视台)
今天上午,一市民在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于行政处罚。
今天上午,东街派出所民警在兴田街道办事处河唇街李屋巡逻时,发现巫某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依法将其移送到东街派出所接受处理。据了解,巫某违反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教育,巫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者,应及时拨打110举报电话。希望广大市民能遵守有关规定,不要在禁燃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市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