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发财梦,作为村委主任的杨某,竟然坐庄“六合彩”,接受赌徒200多万元的投注款。近日,兴宁市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杨某原是兴宁市水口镇益华村村委会主任,2008年10月至2010年1月间,杨某在村里的藕塘杨屋进行“六合彩”赌博坐庄活动。为了“发展业 务”,杨某安排邱×坤(已判刑)等人为其“写单”。据邱×坤所述,他每期接到下线赌徒几十人投注后,便将“六合彩”投注款汇总分别交给杨某等上手庄家,自 己再吃投注额10%的回扣。就这样,杨某先后以庄家角色参与“六合彩”赌博100多期,从邱×坤等“写单”人员手中收到200多万元的投注款。
兴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目无国法,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曹彦 刘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