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次使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成为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
走进常委会会议室,发现会场前后新安装了大显示屏,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座位上增加一个电子表决器。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用电子表决系统进行签到、评议和表决会议各项事项。表决器设有赞成、反对、弃权等按键,操作简单方便,表决保密程度高,结果精确,表决一项会议内容从过去传统投票表决的十多分钟缩短到一两分钟,大大提高了会议的效率,增强了监督实效。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一些事项仍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电子表决器的使用,消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举手表决时的思想顾虑,更能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意愿,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市人大办 巫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