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委第一督导组组长曾洪标率队督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督导组听取了人大机关实践办负责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察看了宣传栏和网站宣传专题,检查了机关学习教育情况,抽查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人大代表与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渠道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群众不够、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实效有待提高等问题,增加了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制定了《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和《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暂行办法》,做到有问题快研究、快整改、快建章立制。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并强调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建设,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立行立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内容。 (市人大机关实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