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任免和罢免名单
(2014年3月20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廖茂忠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温宏青辞去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李尧祥辞去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任命:
王 勇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健萍为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魏鉴宏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陈国钦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卓炎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 峰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志强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宁中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职森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罢免:
王佛鹏的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