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32名外地民工顺利地从刁坊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领到33万多元的工资款,“拖了半年多的工资,现在终于拿到手了”,他们喜形于色地在签收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坐在一旁负责发钱的两个老板模样的人,却灰头土脸。都说现在欠债的才是“爷”,给工人发工资对老板来说本来应该是件意气风发的事,为何他们却显得心事重重、烦闷不快?原来他们是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年前,一群衣衫不整的外地民工涌进刁坊司法所,用操着浓厚地方口音的普通话争相向刘所长反映问题,情绪相当激动。刘所长一时不知所措,连忙递上热茶,安抚情绪。等民工兄弟情绪稍微平静下来后,刘所长经过一番详细询问之后才得知,原来他们是一群四川、贵州籍务工人员,在刁坊镇某砖厂工作近一年,年底他们想回家过春节,当他们向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时,却发现老板跑路了。
接案以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感此事重大,一方面递茶送水,做好来访人员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向镇领导汇报。镇领导马上安排司法所人员开展进厂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到该厂是一家正常经营的私营小企业,但8月开始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又在环保督查中被环保部门勒令限期停产整改,砖厂老板修某某感觉无法继续经营,撇下32名农民工和计30多万元拖欠工资悄然隐匿,失去联系。
由于涉事人数较多、欠薪数额较大,涉案老板在逃,又恰逢年关将至,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刁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民工的情绪安抚工作,并且协调镇政府先行垫付29000多元,解民工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刁坊司法所联合综治维稳中心、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分工负责开展讨薪工作。由劳动监察部门收集证据材料,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将涉案全部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审查立案和网上追逃,刁坊司法所负责做好家属思想工作,促使家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刁坊司法所干警利用春节假期,多次到修某某家中,向其家属讲明欠薪逃匿的利害关系,提醒他们该案已涉嫌刑事犯罪,劝其联系当事人早日自首归案。在强大的法律和心理攻势下,涉案当事人修某某于2月22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讨薪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民工们并不了解案件办理的程序,多次到该镇司法所、劳动部门等反映情况,甚至拉横幅到梅州市、兴宁市信访局上访,希望通过施加压力加快讨薪进度。
为使事情尽早得到解决,刁坊司法所三番五次深入修某某家中,对修某某的妻子胡某讲明利弊关系,配合她寻找筹资方案。经公安、司法、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努力,胡某及砖厂的另一位股东曾某主动筹集资金30多万元,讨薪案件得到解决。有关部门也将按照法律法规对于修某某故意拖欠工人工次的行为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律师提醒: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