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新陂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30多人,联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对我镇茶塘村兴合线侧擅自占用水田的违章建房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250平方米,共2户,现状为一层基础骨架。
此次行动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违建现场责令其停工,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设施,但该两户村民无视政府劝告,多次进行沟通无果,仍然继续兴建房屋。农村建房选址一定要符合报批条件,递交申请书,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建房,擅自占用水田、耕地违建行为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