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陂镇依法强制拆除两处违章建筑

   2013-12-30 414
核心提示:10月25日上午,新陂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30多人,联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对我镇茶塘村兴合线侧擅自占用水田的违章建房进行强制拆除

10月25日上午,新陂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30多人,联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对我镇茶塘村兴合线侧擅自占用水田的违章建房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250平方米,共2户,现状为一层基础骨架。
  
此次行动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违建现场责令其停工,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设施,但该两户村民无视政府劝告,多次进行沟通无果,仍然继续兴建房屋。农村建房选址一定要符合报批条件,递交申请书,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建房,擅自占用水田、耕地违建行为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